NO.28│混沌與眾聲喧嘩下 │邱誌勇淺談臺灣數位藝術脈絡

從參加數位藝術評論競賽開始,
到擔任獎項評審、策展顧問、策展人、教育出版者……,
邱誌勇從不同面向參與臺灣數位藝術領域,
以縝密思維及精闢觀察,為臺灣數位藝術發聲。








邱誌勇
現任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教授、臺灣科技藝術學會理事長、財團法人臺北數位藝術基金會監事。學術專長為新媒體藝術美學與藝術評論、電影電視美學與科技文化研究。擔任多屆臺北數位藝術節策展顧問、評審團委員,數位藝術評論推動委員會委員。曾獲第一屆與第二屆數位藝術評論入選獎(2007、2008)、並連續五年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。編著有《關鍵論述與在地實踐:在地脈絡化下的新媒體藝術》等書,亦有多篇新媒體藝術評論文章刊登於相關雜誌期刊。






新媒體藝術、數位藝術、科技表演藝術⋯⋯,對藝術領域陌生的人,乍聽這幾個名詞可能一頭霧水,感覺有點像又不太一樣。這些名詞的範疇有差異性,而全球對這幾個名詞的定義與使用方式也不盡相同。基本上來說,側重利用現代科技、新媒體形式與新觀看方式表現的藝術作品,即可稱為新媒體藝術,根據概念不同,又可分為數位藝術、電子藝術、科技表演藝術等分支。大學主修攝影,碩士攻讀媒體傳播,在美國俄亥俄大學取得跨科際藝術系博士,被視為科技數位藝術領域專家的邱誌勇,十大藝術類型都接觸過,什麼知識都學一點,也認為在新媒體藝術領域,很難劃分什麼表現是屬於什麼領域,各個領域都能夠獨立發展,也能相互影響結合。





2009到2012年間,臺灣數位藝術蓬勃發展,
曾於本刊報導過的「黃翊與庫卡」即獲2012 臺北數位藝術節數位表演獎首獎作品。


淺談臺灣數位藝術發展

根據邱誌勇觀察,在臺灣,廣義的數位藝術發展可以追溯到1970年代,當時雕塑大師楊英風倡導雷射藝術,進而推動了光之雕塑與光藝術的發展,可說是數位藝術發展的史前史,而真正的數位藝術發展,則要從1990年代電腦、電子數位產品開始盛行說起。
「若說國家體制的資源,是引領美學創造力發揮作用的關鍵,那麼國家計畫導向式的文化政策,則深刻影響臺灣數位藝術發展。」國立臺灣美術館自2003年起承辦文建會指導的「數位藝術創作計畫」,在2004年、2005年分別舉辦「漫遊者-國際數位藝術大展」與「快感-奧地利電子藝術節25年大展」,持續引薦國際性數位藝術經典作品,邱誌勇認為這在當時是重大突破,宣示臺灣開始接納數位藝術的創作做為當代藝術的表現,同時也是臺灣數位藝術發展開始往上走的時期。

而2009到2012年間,可說是數位藝術蓬勃發展的時期,此時國立臺灣美術館設置「數位藝術方舟」做為推動數位藝術在研發、創作、國際交流、推廣知識見聞的國家級藝文空間;北部則有「臺北數位藝術中心」,從「研發、實驗、創作、育成」全方位的角度提供數位藝術領域人才的需求,加上透過舉辦臺北數位藝術節,國際藝術單位與科技產業,得以實踐數位藝術領域跨界展演的可能性與實驗性。

在科技藝術表演方面,2010這一年也開始有重大突破。當時文建會舉辦「科技與表演藝術結合旗艦計畫」,不僅讓表演藝術進入新時代,也大量培育臺灣本土的跨界創作人才;同時在臺北數位藝術節的競賽項目裡,也增設數位藝術表演獎,將數位藝術跨界到表演藝術的領域;此外以擔任科技藝術橋梁為已任的廣藝基金會,也開辦「科技表演藝術節」,首開科技藝術表演風氣。邱誌勇表示,就是這三股力量,推著臺灣將科技藝術跨到表演藝術的領域。

2012 年邱誌勇(圖左1)於香港K11 策劃「顫動感」展覽。



此處關上門 他處開了窗

透過政府的計畫式專案,可以將文化資源、補助經費下放,對數位藝術領域創作者而言,有立即性的助益。然而本應以長遠眼光規劃的文化政策,例如「科技與表演藝術結合旗艦計畫」,卻從2011年開始,以三年為計畫週期,且轉以「數位表演藝術節」為執行形式。雖然舉辦初期曾廣邀世界知名的日本「明和電機」、法國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(GRAME)、英國「模仿狗劇團」等,與臺灣的在地實驗、玫舞擊、外表坊時驗團、狠主流等團體相互切磋,但規模仍日漸縮編,在2015年調整為臺灣科技藝術節,卻在2017年結束舉辦。

邱誌勇語重心長表示,2017年是數位藝術發展最低潮的時期。除了臺灣科技藝術節停止舉辦,臺北數位藝術中心也因預算、更改委外簽約法令的原因,導致原經營單位無法續約,因而停止營運。加上臺北數位藝術節的規模變得很小,國立臺灣美術館也因經費問題,改以引進國外展覽方式舉辦,提供本土藝術創作者的資源及展出場域又更少了。


然而此處關了一扇門,必定有地方會開一扇窗。邱誌勇觀察到,在中央、首都開始限縮經費狀況下,地方政府卻開始蓬勃發展,如桃園科技藝術節首度登場,新北市板橋區435藝文特區提出藝術家工作室進駐計畫,藉由群聚效應將園區打造為藝術家夢想基地,且民間藝廊也開始規劃媒體藝術、數位藝術的發表。


2015-16年與流行音樂製作人陳鎮川合作策劃臺灣科技藝術節「潮」。


限縮的條件 發展出屬於我們的特色

臺灣的文化政策預算約略可分為兩大塊,一是表演藝術,一是視覺藝術,而數位藝術則被視為視覺藝術裡的一小環節,能分配到的預算不到十分之一。在資源有限、發展空間有限環境下,藝術家們還是找出自己的路,也發展出不一樣的東西。邱誌勇表示,從評估數位藝術表演精采與否的面向看,臺灣作品在實驗性的創新上,特別受到國際青睞。

如創立於1979年的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節,連續多年邀請臺灣作品參與開幕表演,年輕的新媒體藝術家王連晟,其作品「閱讀計畫」也獲邀參加2017年林茲電子藝術節主題展。第74屆威尼斯影展首度開設VR競賽,由臺灣新媒體藝術家黃心健的作品《沙中房間》拿下最佳VR體驗獎。

邱誌勇表示,臺灣的數位藝術創作,對跨界、跨領域的接受度高,呈現多面向的發展,像是與Maker製造、生物藝術、物聯網、巨量資訊等,都能做專業上的結合。2014年同時擔任國際科技藝術大展、臺北數位藝術節、數位表演藝術節策展人的邱誌勇,也分析當年策展最大特色之一,就是跨領域團隊的合作,並以策展人團、雙策展人方式,演繹2014年三大科技數位藝術展。

「不同於國外能在某一面向發展得特別好,臺灣的創作成果多元,但創作者、藝術家因各自需求、喜好而結合在一起的作品,相對來說格局小,但這或許也是臺灣創作者的韌性。」此外邱誌勇也發現,或許因為政策需求關係,相較國外,臺灣50分鐘以上的長篇幅作品很多,從作品的完整性、美學表現來看,都有獨特的特色存在。邱誌勇笑說,「我經常形容臺灣的科技數位藝術家很像侏羅紀公園裡的恐龍,只靠單一性別,自己就能發展出無性生殖,進而自我繁殖。」想來,這句話對資源、環境條件都不如國外優勢的數位藝術創作者來說,就像是致上佩服的讚譽。


向前挺進 建立臺灣的數位藝術發展史

相較於臺灣,1990年以來,國外投入大量經費與時間培育新媒體藝術,如德國新媒體藝術中心ZKM不只是個藝術中心,以20年為規劃期程,進而將臨近資源發展成藝術小鎮;日本山口情報藝術中心YCAM也與山口市合作,思考如何運用科技與藝術服務社區居民的需要。文化認知上的差異,造成臺灣科技數位藝術發展推動的困難。

長期關注臺灣數位藝術發展,邱誌勇自言有著直言無諱的大砲個性,在協助製定文化部2017年科技藝術政策的白皮書中,提出三個讓臺灣科技數位藝術發展緩慢的觀點。第一,文化治理缺乏整體、長遠的宏觀規劃,文化政策上也無法呼應與時俱進的數位藝術形式;第二,政策落實不具永續經營的持續性,短期的三年計畫週期、政治紛擾輪替等因素,讓挹注下去的資源無法承接延續;第三,科技藝術文化政策需要有中央級機構指導負責,以目前採用成立基金會的模式進行,在持續性上仍有疑慮。

對邱誌勇來說,現階段自己能力所及,能夠立即在科技數位藝術領域著力的,就是建立臺灣的數位藝術發展史。除了梳理出我們的歷史觀,每年許多創作案例也必須整理記錄下來,讓始終在混沌環境與喧嘩掌聲發展的科技數位藝術,更有脈絡的向前挺進。


文字/林怡慧 圖片提供/邱誌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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